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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厂区内可燃垃圾清运处理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可燃垃圾是指垃圾桶内及其周围垃圾,具体为生活垃圾、纸皮、捆绳、外包装袋、树皮、废旧皮带等。
2.2投标单位所聘用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以及与投标作业相关的保险,中标单位从业人员应相对固定,做好从业人员上岗前和任职期间安全培训工作。
2.3主要合同条款:
2.3.1招标人厂区内所有可燃垃圾(包含厂区食堂垃圾桶垃圾)均要清运干净,各垃圾点原则上每天清运一次,中标单位能保证垃圾桶垃圾不外溢及周围整洁时及可以两天清运一次,中标单位可以和招标人共同优化各垃圾点垃圾桶配置数量。
2.3.2垃圾清运的人员及设备工具等均由中标单位提供,中标单位的人员及设备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2.3.3中标单位必须由专用的垃圾车清运垃圾,清运的垃圾须运至有垃圾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置。中标单位在清理及运输途中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若由中标单位行为所引起的环境污染、民事纠纷、招标人损失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2.3.4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要求清运垃圾,每次扣罚中标单位600元,多次扣罚仍未能整改到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3.5中标单位应保持现场及运输路段整洁,必须把现场道路卫生及车辆清理干净后方能上路。
2.3.6中标单位应遵守招标人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中标单位如有损坏招标人财物的,招标人根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2.3.7中标单位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对参与此项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中标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要文明作业,保证装车、运输等安全。中标单位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所出现的安全事故、运输途中的风险及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6年5月31日(两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营业执照需具有垃圾清运资质。
5.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季度结算,现金(电汇)支付。
6.报价规定
6.1按月报含税价,投标报价中需注明税率。
6.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300元/月(含6%税)。
6.3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出现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7.2投标人报价税率不同的,则统一换算为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
7.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8.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8.1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5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
8.2参与方式:(以下三种参与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8.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8.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之前寄达我司招标办,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3354cc金沙招标办,收件人:刘玲,联系电话:0598-5658595,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8.2.3网络:在1688采购平台https://fjqszy.go.1688.com上参与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后扫描上传至1688采购平台,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扫描上传。
9.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9.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9.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9.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3354cc金沙;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公对公转账,汇款人须注明参与的招标编号)。
9.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已结未付款项(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中转扣,但应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2。
9.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9.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内退还;以已结未付款项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款项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9.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以已结未付款项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款项并按正常渠道结算。如中标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中标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9.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9.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9.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0.1投标文件分成四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
10.1.1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电子回单或投标保证金函。
10.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第4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c.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d.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0.1.3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有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等等。
10.1.4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商务偏离表(如付款与结算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0.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报价的任何内容。
11.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3354cc金沙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2.发布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媒体:3354cc金沙www.qingshanpaper.com、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1688采购门户https://fjqszy.go.1688.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13.联系方式
招标办:刘玲0598-5658595
生产部:严文传13605984783
附件1:投标报价表(格式)
附件2:投标保证金函(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354cc金沙
招标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投标报价表
投 标 报 价 表
(招标编号:2024SC117C)
一、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含税价) |
备注 |
青山纸业厂区内 可燃垃圾清运处理 |
小写: 元/月 |
|
二、商务偏离情况
序号 |
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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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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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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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商务偏离未说明的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保证金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函
3354cc金沙:
我司参与投标青山纸业厂区内可燃垃圾清运处理项目(招标编号:2024SC117C),在贵司尚有已结未付款项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现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已结未付款项中转扣,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转抵款项形式:□已结未付货款 □到期未退保证金。
3、我司若中标,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我司若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同意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我司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54cc金沙: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青山纸业厂区内可燃垃圾清运处理项目(招标编号2024SC117C)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