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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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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QH137 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评价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024QH137 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评价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概要描述】

2024QH137 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评价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概要描述】

详情

1.项目名称: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评价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技术服务内容及完成时限:

中标方成立评价组,从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七个维度对招标方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情况及绩效水平开展全面系统的评价工作,出具《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以上工作中标方应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规定的通知》截止日期前10个工作日完成。

2.2服务依据及规范要求:

(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适用于被评价企业的资源类、能源类、环境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于被评价企业的资源类、能源类、环境类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期2年。

(1)如招标方当年通过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合同自动结束;

(2)如招标方当年未通过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中标方在合同第二年继续协助招标方完成申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1)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方应为独立法人的技术服务机构,为国家工信部或福建省发布的绿色评价中心或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绿色评价机构,具备专业的编写团队,熟悉国家级绿色工厂评审流程和规则;

(3)投标方应为具备CNAS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4.2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或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付款方式

5.1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中标方完成评价报告,并向招标方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形式向中标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的30%;在收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公示后(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公示为准),且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形式一次性向中标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的70%。

5.2未通过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

第一合同年度未通过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第二合同年度由中标方继续协助招标方申报,第二合同年仍未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则该合同自动终结。如果是中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未通过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的,招标方不支付技术服务费尾款。

6.报价规定

6.1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为20万元(含6%增值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6.2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报价中,包括相关服务费、人工差旅费、6%增值税、其它相关费用等。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7.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则否决其投标。

7.3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评审价(30分)

当AG>1.1AD时,F=30-(A-AD)÷(AG-AD)×5

当AG≤1.1AD时,F=30-(A-AD)÷(AG-AD)×40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A为投标评审价;AG为最高投标评审价;AD为最低投标评审价。

2

技术评审(45分)

项目总体方案(30分)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横向评比打分。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工作和思路、工作内容、质量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工作计划。

服务团队(10分)

根据投标方针对本项目所组成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的配置和职责分工情况是否合理明确,进行横向评比打分。

技术能力

(5分)

根据投标方技术资质能力进行评比打分。投标方为中国节能协会颁发的零碳工厂评价服务机构的得2分;投标方具备CNAS的环境信息审定与核查认证机构的得3分;本项分值可累加,满分5分。

3

商务评审(25分)

综合实力

(3分)

投标方承接过造纸和纸制品行业或相关行业类似的绿色工厂项目且该项目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公布文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综合实力

(3分)

根据投标方接受工信部门绿色制造类的项目质量评价情况进行评分,评价为优秀并提供证明材料,得3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3分)

投标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绿色制造、节能低碳领域的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承担过绿色制造相关课题的经验,并具备高级职称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方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

(6分)

投标方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含负责人)是专业技术团队,团队人员中具备高级职称,且为工信部门项目评审专家库的节能降耗行业专家,每提供1人得1.5分,满分6分,须提供相关职称复印件、专家库公布信息的证明材料及近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方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3分)

投标方承担绿色制造等课题研究或标准编写的,每承担1个课题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7分)

自2021年1月至今,投标方承接过的绿色工厂项目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的,每承担1个评价项目得0.5分,满分7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评分时分值保留二位小数,若综合得分相同则其中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8.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8.1开标时间、地点:202461715: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

8.2参与方式:(以下三种参与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8.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8.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之前寄达,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3354cc金沙招标办,收件人:刘玲,联系电话:0598-5658595,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8.2.3网络:在1688采购平台https://fjqszy.go.1688.com上参与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后扫描上传至1688采购平台,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扫描上传。

9.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9.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4000元。

9.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9.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3354cc金沙、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公对公转账,汇款人须注明参与的招标编号)。

9.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已结未付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中转扣但应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1。

9.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9.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内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9.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因中标方原因,未能在国家绿色工厂申报期限规定前完成相关材料,造成招标方未能申报的,双方终止合同,招标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不予退还中标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9.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9.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9.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9.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0.1投标文件分成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第部分为技术文件,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

10.1.1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电汇回单或投标保证金函。

10.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c.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d.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0.1.3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a.服务方案(包括第7.3条技术评审打分项的响应材料)b.技术偏离表;c.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d.技术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明确说明对各评分项目的响应情况所在的页码,以方便评委逐项翻阅查询),等等。

10.1.4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a.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b.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c.第7.3条商务评审打分项的响应材料d.商务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明确说明对各评分项目的响应情况所在的页码,以方便评委逐项翻阅查询),等等。

10.2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1.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3354cc金沙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2.发布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媒体3354cc金沙www.qingshanpaper.com、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1688采购门户https://fjqszy.go.1688.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13.联系方式

招标办公室:刘玲0598-5658595

企划部:邱蔚杰18950971018

 

附件1:投标保证金函(格式)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354cc金沙

招标办公室    

202467日   

 

附件1:投标保证金函

 

投标保证金函

3354cc金沙:

  我司参与投标 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2024QH137),在贵司尚有已结未付款项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现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已结未付款项中转扣,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

  2、转抵款项形式:□已结未付货款     □到期未退保证金。

  3、我司若中标,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我司若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同意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我司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54cc金沙: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评价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4QH137)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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